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本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日前,厦门市科技局修订出台《厦门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鼓励和扶持留学人员留厦或来厦创业,加快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孵化进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据了解,自2012年市科技局首次出台《厦门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暂行办法》以来,厦门共资助留学人员创业企业213家,兑现扶持资金3200多万元。为继续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条款,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结合厦门近年来科技发展情况,修订了该《办法》。
《办法》扩大了留学人员的定义。除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学历学位、到国(境)外进修人员外,将在中国境内高校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厦门市国际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基地内创办企业的外籍人才,纳入支持对象。
《办法》改变了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资助形式。由原来的分等级资助,修改为分期资助,首期先给予20万元资助,3年内,成长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或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再给予30万元资助。
《办法》还调整了留学人员创业扶持方式,除留学人员专项扶持资金外,将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研发费补助、科技金融纳入留学人员留厦创业重要扶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