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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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6 作者:吴笛 点击量:11162 鹭风报1453期01版 头版要闻

厦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预计减免电费2.56亿元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通过新媒体直播形式,共同就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作全面解读。

  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据悉,落实到厦门地区,该政策共惠及非高耗能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18.16万户,预计将减免电费约2.56亿元,预计电量75.4亿千瓦时。其中,非高耗能大工业电力用户约3400户,减少电费支出超过1.6亿元;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约17.82万户,减少电费支出超过0.8亿元。此外,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减少用户电费支出超过1600万元。

  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用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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