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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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是聘任台胞“娘家人”。在湖里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涉台检察联络员,建立涉台检察室工作机制。二是聘请台籍“法律顾问”。聘请台籍律师为台胞台商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确保涉台权益保护行政决策与决定的合法性,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参观对台法治基地。通过组织台胞台商台青参观了解对台方针、两岸融合发展、检察交流合作、台胞台企权益保护等工作的发展历程,增进对大陆法治的认知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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