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新修订的《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3月起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个最高补助达1000万元,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都可申报。
此前,去年厦门有172家企业的181个项目获得技改奖励资金12364万元,485家企业的514个项目获得技改补助资金29530万元。
《细则》包括三项补助,除了事后补助的技改补助资金、技改奖励资金外,今年还新增了事前补助的技改服务基金。技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机器换工、智能制造。支持传统产业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能扩张,以及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