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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万千为谁筑?——陈嘉庚和房子的二三事

发布时间:2020/09/25作者:来源:供稿:集美学校委员会 陈嘉庚纪念馆 潘荫庭点击量:6338鹭风报1482期08版 副刊


出卖大厦,维持厦大

       1922年到1925年,是陈嘉庚商业王国扩充发展的黄金时期,公司资产达叻币1200余万元,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生中登峰造极,得利最多及资产最巨之时”。此时,作为在星马华社中极具名望的企业家,陈嘉庚并未广置房产,仍然同众多子女一起住在新加坡经禧路、美雅路的两处宅子里。房屋装设极为简约,好友张国基来访时,曾感叹“全部家具与平常人家所用的无异,一点豪华的东西也看不到”。

       然而,就是这几幢平凡温馨的小洋房,却曾在厦门大学初创发展的关键时期发挥过重要作用。1926年后,受树胶价格暴跌、日货倾销以及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等因素影响,陈嘉庚的公司数年间毫无盈利,他不得不两次出卖胶园,并向外国银行举债,以维持厦、集两校运行。1931年,陈嘉庚再次外国银行举债100余万元,而垄断资本集团向陈嘉庚提出条件:将公司改作股份有限公司,并停止维持厦、集两校经费。陈嘉庚认为“两校如关门,自己误青少年之罪少,影响社会之罪大”,因此断然拒绝。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议定公司对学校的经费支持以每月5000元为上限。

       面对两校每月高达2.2万元的经费缺额,陈嘉庚焦心如焚,他四处筹措善款,并向集通钱庄借贷,仍难以填补缺口。无奈之下,陈嘉庚将已过户给长子陈济民、次子陈厥祥的房产——经禧路42号的三幢别墅卖给华侨银行,并将款项汇回国内,充作厦大校费。而对于这一“牺牲”,陈嘉庚全不在意,他在《南侨回忆录》中谈到这段历史时,甚至没有提及此事。1934年,陈嘉庚的企业最终收盘,但他“出卖大厦,维持厦大”的美谈却永远流传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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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庚为维持厦大变卖的经禧路42号别墅

“故乡规划未完成,不能先私后公”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陈嘉庚决意回国定居。而他在家乡集美的旧宅——落成于1918年的“校主厝”(现陈嘉庚故居),早已在抗战期间毁于日军炮火。陈嘉庚便暂居在诚毅楼(原校董住宅),全身心投入集美学校的修复扩建工作。他坚持“先公后私”,始终不肯先修复自己的住宅,任由颓垣败壁荒草滋蔓。直到1955年,校舍全部修竣后,才由人民政府拨款,将旧宅修复。1958年,陈嘉庚迁入“新居”,在此度过晚年,直到其病重赴京治疗。

       1961年8月,陈嘉庚在北京逝世。弥留之际,他对仅存的300万元资产作出分配:200万元充作集美学校建设费,50万元作为北京华侨博物院兴建费,50万元留为集美福利基金。几乎没有给子孙后代留下任何财产。这位为家国尽瘁终身的老人曾有夙愿,要出资盖一所房子,作为海外亲人回归故里后相聚的所在,但始终因为“集美故乡规划未完成,不能先私后公”而未能如愿。陈嘉庚去世后,为实现其遗愿,周恩来指示有关部门拨出专款,于1962年在陈嘉庚故居旁修建了一座“归来堂”,令海外游子的怀乡之情有所寄托。

遭日军飞机轰炸毁损的陈嘉庚故居

重修后的陈嘉庚故居

一把“淘”来的旧沙发

       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陈嘉庚仍然坚持每天工作。他沿袭了在新加坡怡和轩俱乐部时的起居习惯,将卧室与办公室“合二为一”,并在内里陈设上极尽俭省:一张木床,挂有一顶发黄且补丁的蚊帐;一张木桌,上面放着一个倒扣的断把破瓷杯,杯上立着半根蜡烛,成为一个简易“烛台”;一个破旧的木茶几,上面放有一个盛糖的瓷盘。

       房间里,最为醒目的是两张不成对的沙发,一个是新修过的,一个是旧的。其中,那把带有平面扶手的人造革沙发,还是陈嘉庚托人专程“代购”的。据时任集友银行上海分行经理邱方坤回忆,有一次,陈嘉庚来到上海,他到招待所拜访老人。交谈过后,陈嘉庚嘱咐他说:“我因患腰部酸痛,不能伏在书桌上久坐写字,只好坐在沙发上靠着写。但沙发椅的靠手是圆面的,摆着信纸不好写字,请你有时间看看能否买到一把靠手是平面的旧沙发椅?”他还特意叮咛:“只买一把就够,不要两把。”

       当时,陈嘉庚已经80岁高龄。他为了修建两校校舍,忙于联络国内外亲友以争取建筑资金,时常工作到深夜,又要克服腰部的病痛,备极辛劳。念及此,邱方坤不敢怠慢,几乎得空就到旧货店去“淘货”,终于在延安中路陕西路口一家旧货店发现一把人造革的、平面靠手的旧沙发椅,他如获至宝,马上照价买下来,随后办好托运寄交厦门集美学校。据说陈嘉庚对这把旧沙发很满意,因为终于他能坐在椅子上平稳地写字了。

陈嘉庚故居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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