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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厦六条”硬核举措重磅推出

发布时间:2021/07/23作者:来源:点击量:6759鹭风报1522期01版 头版要闻


       本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7月20日,记者从厦门市委人才办获悉,为充分发挥人才在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在原有人才政策基础上,厦门再次重磅加码,进一步升级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推出“留厦六条”硬核新举措。

       此次新政,聚焦人才最关注的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就医等问题,无论是补贴力度还是覆盖广度,都达到国内同类城市最高水平。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厦门给出了最大的诚意。据了解,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申报指南和实施细则,近期将陆续向社会公布。


提高补贴

新引进博士补贴从5万元提高至8万元

       据了解,厦门市将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补贴按新的标准发放,即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配偶安置

实现叠加式引才效应

       根据新举措,新引进到厦门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厦门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子女入学

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根据政策,符合要求的A+、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根据优化版的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规定,人才来厦不仅能够解决个人工作问题,还能解决家庭未来发展问题。


人才安居

研究更优惠住房保障体系

        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

  按照厦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21年后,政府可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全额赠送给人才。本次政策优化后,将年限由21年缩短至10年,大大缩短了政府拥有产权赠予人才的年限。


个税奖励

针对高层次人才给予补贴

       在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个人所得税满足相关条件的,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50%,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75%,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补贴100%。补贴期限为5年。


医疗保健

可分级享受医疗保健待遇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分级享受医疗保健待遇: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一级医疗保健待遇,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B类高层次人才和符合现行三级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享受三级医疗保健待遇,其他未纳入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可享受目录内自付诊疗费用按三级保健对象报销待遇。(钱玲玲 杨鸿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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