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创刊于1956年,发行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新闻详情 < 返回
投资其他金砖国家可获补助 厦门修订出台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扶持新政

发布时间:2022/07/01作者:郭睿来源:点击量:7143鹭风报1568期01版 头版要闻


  本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厦门企业投资其他金砖国家,可获封顶限额上浮20%的补助。6月29日,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林珍雅做客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厦门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相关措施。

  据介绍,今年年初,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厦门市2021-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是在对厦门相关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充分调查摸底之后完成的,并针对疫情以来出现的问题及企业的发展需求,优化完善了原有政策,从而能够更精准有力地引导和扶持企业“走出去”。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提出,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获封顶限额上浮10%的补助,若是同时被市商务局评定为A类国际化企业的,则可上浮15%;企业投资其他金砖国家,可获封顶限额上浮20%的补助。管理办法还进一步鼓励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打造对外投资的“厦门品牌”。

  管理办法主要从九个方面对对外投资合作进行扶持,包括海外投资保险费用补助、境外经贸合作区补助、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增长奖励、对外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发证补助、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增长奖励、平台建设费用补助、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补助、对外投资合作活动费用补助和贷款贴息等。

  市商务局表示,厦门将加快审核兑现2021年度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目前已经复审20家企业22个项目1370万元,争取7月下旬前完成拨付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下载鹭风报1568期01版 头版要闻
相关新闻

要闻|专题|侨乡动态|海外侨讯|人物|副刊|热点专题|数字报|海外版

版权所有© 厦门鹭风报社 闽ICP备19003249号-1 CopyRight © Xiamen Lufeng Weekly.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厦门市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7楼鹭风报社 邮编:361003 投稿信箱:lfb1956@126.com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375号

鹭风报 扫描二维码关注鹭风报
随时随地收看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