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发布时间:2019-07-05作者:何书彬点击量:9601鹭风报1421期05版 专题
在鼓浪屿爱情故事里,流传最广、也最为动人者,当属林语堂烧婚书了。
1919年,林语堂、廖翠凤在鼓浪屿完婚。后来他们到上海,他征得她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理由为婚书不过是个形式,而且,“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这是典型的林语堂式做法。他爱说、爱笑、爱自由、爱游戏人间。他不喜欢一切限制人的东西,诸如领带、腰带、鞋带;同时,他是个认真的人,他认真地对待信仰、写作、生活,而烧掉婚书,也和特立独行,抑或心血来潮,毫无关系,实则恰恰是他认真对待婚姻、家庭的表现。
▲1919年,林语堂夫妇在波士顿
无拘无束的青年
在一开始,无论是林语堂,还是廖翠凤,都不会想到他们彼此才是和对方共度一生的那个人。
廖翠凤的家,在鼓浪屿漳州路上。林语堂就读的寻源中学,也在鼓浪屿漳州路。毕业的那一天,林语堂特意坐在宿舍窗边,“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功夫”。后来他在自传里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是要“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作为将来的记忆”。
随后他入读上海圣约翰大学。在那里,他对陈锦端一见钟情。陈锦端也是鼓浪屿人,当时正在圣约翰隔壁的圣玛丽女校念书。和圣约翰一样,圣玛丽女校也是当时上海数一数二的好学校,比如,后来像林语堂一样名动天下的女作家张爱玲,即出自圣玛丽女校。
陈锦端这个名字,大概是出自李商隐的诗,即《锦瑟》的前两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应当说,这是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同时也带有一种伤感的气息,因为这首诗的后两句为:“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关于陈锦端的样子,林语堂曾在自传里有过一句短短的描述:“她生得确是奇美无比”。她特别吸引他的,还有那种和他一样的天真的孩子气。那时林语堂觉得,她就是美的化身。
他们游公园、看电影。放了暑假,林语堂也常常跑到鼓浪屿陈家做客,表面上是去找他的大学好友——陈锦端的哥哥陈希佐,实际上是去见陈锦端。
青年男女的心事,很快碰到坚硬的现实。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知道了林语堂在追求他的女儿,大不以为然。
按照林语堂后来的解释,那是因为,陈天恩既是鼓浪屿上的富商,也是鼓浪屿上的名医、名流,看不上他这个乡下穷牧师的儿子,而是要“从一个名望之家”为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
我们不妨将此看作林语堂的一方说法。实际上,当时让陈天恩心中忐忑的,大概另有其因——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而青年林语堂,正处于一个叛逆期。
在大学的假期,林语堂曾在家乡的教会里登坛讲道,称应当将旧约《圣经》看作文学作品,比如《约伯记》是戏剧,《列王纪》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记》、《出埃及记》是很好的、有趣的神话和传说——他说,他的这些宣教词,把他朴实的老父亲“吓得惊慌失措”。
毫无疑问,他的这些故事,传到鼓浪屿陈医生的耳中,也让陈医生对是否要做他的未来岳父一事,感到坐卧不安。但陈医生也不想让青年林语堂难过,他想让林语堂转移一下注意力。钱庄老板廖悦发是他的邻居,女儿廖翠凤尚未许人。他主动跑到廖家去做媒,想要把林语堂介绍给廖家。
林语堂听到这个消息,羞愧得无地自容,感觉自己像是陈医生脚下的一个皮球。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乡坂仔,希望得到安慰,不料家人也都赞成这门亲事。
▲1931年上海,林语堂一家五口全家福
“先结婚,后恋爱”
那时,廖翠凤已经在悄悄地注意他了。他和廖翠凤的哥哥廖照超也是大学同学,因此也不时到廖家做客。后来林语堂写道:“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
对此,林语堂的女儿林太乙也在《林语堂传》里写道:“翠凤躲在屏风后,看见的是个无拘无束的青年,一表人才,谈笑风生,衣着随便,而胃口极好。翠凤不觉心动。”这些,大概是后来林语堂、廖翠凤在家里讲给女儿的。
这个择婿故事,和《世说新语》的一则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太傅郗鉴听说琅邪王氏的子侄都很英俊,就派门生到王家去。门生回去后对郗鉴说:“王家的年轻人都很值得称赞,他们听说来选女婿,都仔细打扮了一番,竭力保持庄重,只有一个青年在东边的床上露出肚皮看书,唯独他神色自若,好像漠不关心似的。”郗鉴说:“这人真是好女婿!”原来是王羲之,郗鉴随后就把女儿郗璿嫁给了他。
年轻的廖翠凤一眼就看中了林语堂就是她要找的那个东床快婿,她心里觉得安慰、高兴。母亲问她:“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
林语堂的大姐和廖翠凤曾是毓德女中的同学。她喜欢廖翠凤,对林语堂说,廖翠凤端端正正、落落大方,一副大家闺秀的风范,将来一定是个贤妻良母。
对此,林语堂后来在自传里说,他“深表同意”。在两家人的安排下,二人订了亲。
但婚事却一拖再拖。从圣约翰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任教,按照惯例,他可于三年后在清华申请官费到美国留学。廖翠凤比林语堂小一岁,但在林语堂服务清华三年期满之时,她也24岁了,那时这个年龄的女子都已结婚生子,而她还没有出嫁。她心里天天问:“你怎么不回来娶我?”
1919年,林语堂即将前往哈佛。行前,他和廖翠凤完婚。
老父亲林至诚心里乐开了花,他在平和坂仔的乡下,一直做着让子女入读世界顶级大学的梦,如今这个梦成真了。还有一个称心的儿媳妇同去。他开心地吩咐:“新娘的花轿要大顶的,新娘子是胖胖地唷!”廖翠凤听了,又羞又恼。
婚后三天,二人赴美。按照今天的话来说,林语堂、廖翠凤的结合,是“先结婚,后恋爱”。
林家女儿林太乙则说,从嫁给林语堂的那一刻起,廖翠凤就决定——“她像个海葵,牢牢地吸在一块石头上,吸住不放。这石头就是她的生命。石头如果迁移到哪里,海葵也跟到哪里……她将为语堂建立一个家。”
在哈佛,他一早就去学校,不上课就扎进图书馆。她买菜、烧饭、洗衣服,精打细算地用好每一枚铜板。他说,他不相信耶稣是童女生的,她听了,觉得他在胡说八道,但希望这些话只对她一人讲,千万不要讲给别人;她盲肠炎发作,他安慰她说割盲肠是个小手术。出院时,天降暴雪,街上不能行车,他弄来一架雪橇,拉她回家。
廖翠凤曾有过的顾虑,都一一消除了。林语堂也愈来愈喜欢家庭生活。
▲林语堂与廖翠凤
留学归国成为新文学旗手
在哈佛读完一年,因为清华经费的一场变故,林语堂的公费津贴突然没了。他申请到法国为“一战”华工服务,以获得一些积蓄,在欧洲完成学业,哈佛方面同意他可以用法国大学的课程来完成哈佛所需的学分。完成哈佛硕士学业后,他又到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博士。
为了维持生活,廖翠凤不得不变卖首饰。她一边变卖,一边心疼,因为西方人不懂中国玉器的价值。这时,她也怀孕了,经济上的窘迫,使他们决定回国分娩。他们订了票,预定在博士论文答辩当天就离开莱比锡。
答辩时,林语堂从一个教室跑到另一个教室,廖翠凤提心吊胆地等待。十一点,答辩结束,他跑回家,她在门口等着,一见他就问:“怎么样?”他说:“好了。”她就在大街上,给他一个吻。
后来,林语堂这样回忆:“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同共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
1923年,廖翠凤在鼓浪屿生下长女。当年秋天,他们到了北京。林语堂出任北大英文教授,一到校,他就向北大教务长蒋梦麟致谢,感谢北大在他留学的困顿之时,通过胡适预支了两千美元给他。蒋梦麟很纳闷:“什么两千元钱?”林语堂这才知道,那在当时堪称巨额的一笔款子,都是胡适自掏腰包寄给他的。对此,胡适一直只字不提。
像林语堂一样,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其婚姻也是旧式婚姻——依照母亲所定的婚约,在留学归国后迎娶了江东秀。真君子,并不做“家庭革命”。
在北京,林语堂也迅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人物。每两周,林语堂、鲁迅、钱玄同、孙伏园、刘半农、郁达夫等人在北京中央公园(今中山公园)聚一次,喝茶、吃面、嗑瓜子、聊天。
那时,鲁迅正在和许广平谈恋爱,但是到几年后鲁迅和许广平在沪同居时,林语堂仍然不明白他们二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为此还跑去问郁达夫:“鲁迅和许女士,究竟是怎么回事?”郁达夫笑一笑,反问他怎么不知道呢?
一直到许广平生下周海婴,林语堂才恍然大悟,原来当时鲁迅约他和孙伏园等人合拍的那张让许广平居中的照片,就是“结婚照”,用意在于让林语堂等朋友做事实上的证婚人。
至于郁达夫,因为和王映霞的结婚及分手,曾数度激出满城风雨。
相较之下,林语堂喜欢平静的婚姻生活,反而显得特立独行了。
在外,林语堂是新文学旗手;在家,他是“邋遢写”的任性孩子。
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后,有传言说林语堂已经上了北洋政府的捕杀名单,这让廖翠凤时时刻刻都为他担心。她劝他,不要再写批评文章了,他不听,坚持要写,说:“骂人是保持学者的尊严,不骂人才是丢了学者的人格。”她生气了,说:“你在‘邋遢讲’。”这是一句她喜欢用的厦门话,意思是胡言乱语。
再后来,“邋遢讲”变成了林家的口头禅。
1932年后,林语堂在上海陆续创办《论语》、《人间世》等杂志,同时,他写的《开明英文读本》也大受欢迎。
1935年后,林语堂、廖翠凤旅居纽约。1938年,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一书高居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而且持续了整整52个星期,它还译成了十几种文字,风行世界。
(综合自《林语堂传》、《生活的艺术》、《从异教徒到基督徒》等等)
▲林语堂(后排中间)与鲁迅、许广平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