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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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厦门市印发《厦门市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主要从“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增设新奖”三个方面,加大政策奖励力度。
新办法对按项目实缴注册资本的奖励由最高3%。提高到5%。;对按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式的,按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对按地方经济贡献奖励方式的,按地方经济贡献的6%给予奖励。同时,单个项目最高奖励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新办法还增加项目信息引荐人奖励,提供重要信息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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