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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60条惠台举措"推出一年已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19-04-12作者:来源:点击量:9275鹭风报1409期04版 专题

       去年,厦门市在中央“31条惠台措施”的基础上,率先推出“60条惠台举措”,其中有33条是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包括全省首家台资独资演艺企业落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率先出台规定允许台胞独资开办个体诊所,台青可在厦申请入住公租房,1200多名65岁以上台胞享受市内公共交通优惠……近一年过去了,这些举措已落地见效,为台胞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均落地兑现 惠台红利加速释放

  厦门“惠台60条”,不仅对中央惠台“31条措施”逐条落实,还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先试、率先推出具有鲜明厦门特色的33条举措。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将各级惠台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全市80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了20多万字的实施细则,确保出台一条、落实一条、见效一条。

       厦门市台商协会是在厦10多万台商台胞交流信息、反映问题的“娘家”。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表示,台商到大陆经商,我们一直推荐到厦门来。“因为厦门在各方面政策都可以先行先试,落实得非常到位。从国台办发布31条,福建省发布66条再到厦门市60条,现在的执行情况都达到百分之九十几。”

  厦门市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林奕田经常走访厦门市台商协会,了解台胞台企的实际情况。他表示:“惠台举措‘不落实不如不出台’,我们紧紧遵循这个教导,让台企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以及台胞在厦门更好安居乐业、永续发展等。”

  作为厦门市第一家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台资企业,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受益于在相关鼓励、扶持方面,在厦台企享有同等待遇的举措,企业在申请资金补助、招纳台籍人才等方面,获益更加便捷、实在。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室经理吴世莲表示,2018年企业拿到的补助,除去市里的、再加上火炬高新区,相比2017年基本上翻了一倍。特别是比例,在补助里面比例最大的是,企业转型升级方面的一个重点技改以及智能制造方面的补助。这让他们坚定信心,继续在厦门努力经营。

  近一年来,得到切实利益的台企还有很多,厦门新认定的台资高新技术企业达37家,享受高企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项的补助已达1000多万元;对市级台资企业技术中心资助金额已达320万元;

龙山文创园青创基地.jpeg


  来厦台胞增多 点赞措施落实到位

  除了经济方面,在社会文化交流、就业创业、学习实习、居住生活等各方面,也有一连串的数字,折射厦门惠台红利的释放:5000多名在厦台籍人士申办台湾居民居住证,位居大陆可申办城市前列,1100多名65岁以上台胞办理敬老卡享受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市民优惠;867家台商个体工商户在厦经营,195名台胞获评台湾特聘专家和专才,协助500多名台生来厦实习见习;各级财政已兑现奖励2572万元鼓励台青来厦就业创业...

  在厦台籍创业者陈宥伶表示,台胞在厦门可以得到一些好的资源,包括企业开户,都有人协助,而且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创业)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都有不同比例的补贴,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创业者的负担。 

  在厦台籍实习生黄诗涵认为,厦门市给一些台青提供公寓,或者是帮忙申请居住证。还有一些证书带来厦门也可以换同等级来,不需要重考,对于他们来说就比较方便。

       从事餐饮业的高雄青年孟桓表示,厦门市60条惠台举措对台青就业创业给予了资金、场地等支持,他们的餐饮店也越做越大。“刚开始来创业会感到不安,而现在信心满满,我和创业伙伴们希望能朝着目标前进,让台湾餐饮品牌扎根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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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出惠台举措“升级版”

    在厦门“惠台60条”的加持下,厦门对台的虹吸效应愈加明显,2018年下半年来厦台胞数量骤增。市台办也表示,听取台湾同胞呼声,将适时推出同等待遇政策升级版,并继续深化“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构建涉台服务长效机制。

  截至今年3月,厦门市创办了7个国家级、10家省级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24个具有对台元素的创客中心、产业平台,累计吸引台湾创业团队近500个,超过3200名台胞来厦创业。创业台青纷纷点赞厦门惠台举措落地成效快,让他们创业有了收获与保障。

  据悉,厦门市还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以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新、实、通、融”四个字上下功夫,为两岸融合发展探索新路,力争推出更多惠台措施。

  林奕田表示,未来,厦门还将继续认真落实“两个同等待遇”,适时推出同等待遇政策升级版,在更大范围惠及台胞台企。“我们会在落实60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让台胞台企更有实在的感觉”。(综合海西晨报、厦门广电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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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台60条”举措


1、享受减税

  帮助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厦门的台资科研机构、研发中心采购大陆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2、参与政府采购

  支持台资企业在厦门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台资企业公平参与厦门市、区政府采购。

  支持台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厦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3、同等用地政策

  台资企业与厦门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台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厦门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4、独资经营娱乐场所

  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可以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内以独资形式从事娱乐场所经营,可以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

5、参与国家重点研发

  台湾地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厦门注册的独立法人,可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厦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同等政策。受聘于在厦门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台湾地区科研人员,可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享受与厦门科研人员同等政策。对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在厦门转化的,可享有厦门知识产权激励政策。

6、推进厦金深入合作

  持续推进厦金两地深入合作,支持两地在相互转诊、应急事件处置、公共防疫、养老医疗、医学教育与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

  建设厦金检验检疫特殊监管区,对金门实施更加便利的检验检疫措施。

7、鼓励台青来厦研学

  鼓励台湾青少年来厦门开展研学旅行,参加各类夏令营及青少年交流活动,对主办单位按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资助。积极协助台湾地区从事两岸民间交流的机构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

8、鼓励厦台文化项目

  鼓励在厦门的台湾同胞参与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支持在厦门的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大陆在海外举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参加“中华文化走出去”计划。符合条件的厦台文化项目可纳入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项目资源库。

9、引进台湾影视作品

  积极协助台湾同胞参与厦门广播电视节目和在厦门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和相关手续办理。鼓励厦门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更多台湾地区生产的电影、电视剧,并积极协助向上级部门申报审批。

10、台湾图书绿色通道

  鼓励台湾地区图书从厦门口岸进口并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进口审批流程,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11、台湾学生在厦就学

  在部分市属一级达标学校初中部每年预留一定名额用于招收台湾学生。

  台湾学生在厦门市参加中考,成绩达到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个人意愿可以选报厦门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12、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

  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

  在厦门中小学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

  在厦门各高校设立台湾学生助学金专门账户,接受社会捐赠,帮助家庭条件困难的在校台湾学生完成学业。

13、给予台生实习补贴

  鼓励企业提供更多岗位吸引台湾学生实习见习,并参照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补贴标准,给予台湾学生实习见习补贴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限1年)。从境外首次到厦门参加实习见习(1个月以上)的台湾学生,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2000元。

14、每年提供5000个就业岗位

  厦门市每年为台湾同胞提供不少于5000个就业和实习岗位。台湾同胞享有市、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就业补贴。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台湾同胞,在厦门工作满一年后,按硕士(不超过35岁)每人3万元、博士(不超过40岁)每人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15、设立台胞服务中心

  设立台湾同胞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于市台办,作为向台湾同胞提供服务的统一对外窗口,并开设热线电话(968820)和微信公众号(厦门台办)向台湾同胞发布政策信息和提供咨询,同时通过台胞驿站和其他区级服务窗口为台湾同胞提供各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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