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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 报考条件明确

发布时间:2023/02/10作者:佘峥来源:点击量:2535鹭风报1597期02版 侨乡动态


       本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普通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联招”报名公告近日发布,对华侨考生仍有国外连续居住年限要求。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月3日发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福建省报名点公告》。这就是俗称的“联招”,专门面向华侨港澳台学生。

  《公告》明确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报考条件。其中,华侨考生的报考条件为: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如果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此外,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今年联招报名时间是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网址是: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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